当原单位未停缴医保而新单位无法正常缴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协商原单位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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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沟通要求停保
与新单位协商,要求其办理医保停保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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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追责
若原单位拒绝停保,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原单位补缴欠缴部分。
二、办理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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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统筹地区转移
若新单位与原单位在相同社保统筹区域,需办理减员和增员手续,新单位自入职次月开始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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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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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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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通过原参保地医保局开具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机构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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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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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
若暂时无法找到新单位,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但医疗保险断缴次月起无法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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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欠费
若原单位拖欠社保,可要求其补缴欠费。单位逾期不缴的,社保部门可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加收滞纳金。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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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重复缴费 :一个人只能同时缴纳一份社保,需确保原单位停保或完成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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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影响 :医疗保险断缴期间无法享受门诊报销,建议尽早处理社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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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原单位应在离职当月15号后办理停保,新单位需在入职当月或次月参保。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原单位未停保问题,同时规划好新单位参保时间,避免影响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