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医保卡在家庭成员间实现共济使用,具体如下:
一、共济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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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哈尔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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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耗材
支持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二、共济使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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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范围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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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哈尔滨市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家庭成员均需完成医保参保登记。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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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龙江医保”“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或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绑定共济账户,选择授权家庭成员并完成授权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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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绑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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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职工最多允许绑定5名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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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绑定关系的家庭成员无需重复办理绑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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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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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限制 :仅支持哈尔滨市内参保人员使用,跨统筹区参保人员无法实现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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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 :亲情账户需单独绑定,不可共享医保余额,而家庭共济是直接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
五、系统操作流程(以微信公众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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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龙江医保”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家庭共济】→【共济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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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使用人信息并授权,选择缴费年度后即可完成绑定。
以上政策自2022年9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2022年9月1日前已参保的职工及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