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特病报销政策覆盖21类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需通过定点医院申请并提交病历证明。 特病门诊与住院费用均纳入范围,年度报销限额根据病种不同设定,恶性肿瘤等部分病种享受更高额度。参保人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申请,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特病资格认定需由三级医院专科医师出具诊断证明,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特病证》。持证就医时直接结算,无需垫付全部费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纳入“长处方”管理,单次处方量可延长至12周。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病种享有专项救助基金补充报销。
报销材料包括社保卡、特病证、费用清单及原始发票,急诊需额外提供抢救记录。透析、抗排异治疗等持续治疗项目实行按月结算。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取消起付线,透析患者年度限额提高至15万元。
特病报销有效减轻大病患者负担,但需注意资格年审、药品目录更新等动态调整,建议定期查询医保局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