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保)属于市医保范畴,由县(市)或地级市统筹管理,与省医保(针对省属单位职工)分属不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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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合作医疗是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组织、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覆盖农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其参保和资金管理通常以市或县为单位,而非省级统筹。 -
与省医保的区别
省医保主要面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资金由省级管理;而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和资金运作层级更低,更贴近地方实际需求,体现基层医疗保障的灵活性。 -
全国统一趋势
随着医保改革推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已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但统筹层级仍以地方为主,部分地区逐步向市级统筹过渡,未来可能进一步提高统筹范围。
合作医疗作为基层医保的核心形式,为居民提供基础医疗互助共济,参保时需明确属地管理规则,确保享受对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