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执行医保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但不得划扣统筹账户的医疗报销款。 执行范围需符合法律规定,且需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医疗需求,具体执行条件和限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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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可执行财产
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归参保人所有,法律上视为个人财产。若被执行人未履行债务,法院有权冻结、划扣该部分资金,但需保留必要医疗费用。 -
统筹账户资金禁止执行
医保统筹账户用于公共医疗报销,资金所有权属于医保基金,法院无权直接执行。即使被执行人申请医疗报销,到账的款项仍受保护。 -
执行程序与限制条件
法院需通过正式裁定冻结账户,并通知社保部门配合。执行时必须预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确保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医疗开支不受影响。 -
特殊情况的例外处理
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部分地区允许优先执行医保已垫付的医疗费用,但需依据地方具体法规操作。
医保卡资金执行需平衡债权实现与民生保障,法院通常采取审慎态度。债务人若对执行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保留必要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