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当前政策规定,东莞医保在深圳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直接结算政策
- 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东莞医保在深圳无法直接结算,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需通过东莞社保部门或线上渠道办理,且目前仅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直接结算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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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住院费用结算,门诊和药店购药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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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深圳、惠州)已开通医保异地联网结算,但东莞尚未与深圳实现全面联网。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若需在深圳就医并申请报销,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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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通过东莞社保部门或线上平台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提供身份证、转诊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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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在深圳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先自费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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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回东莞后,携带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等材料至东莞社保处申请报销。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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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若在深圳长期居住并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但需提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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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 :若已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可先按普通医疗报销后,对剩余部分申请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四、建议
建议通过东莞社保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或咨询深圳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直接结算可行性。若需频繁在深圳就医,可考虑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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