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正式实施时间需要从制度建立和全面实施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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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立时间
根据国务院1998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职工医保的制度框架和总体方案在此文件中确立,标志着职工医保的制度设计正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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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时间
具体实施工作于 1999年1月正式启动 ,并于1999年底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覆盖。这一时间节点与文件中“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一致。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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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为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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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但全面实施以1999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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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工作于2025年1月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