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津贴的天数根据生育类型和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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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2025年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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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15天,总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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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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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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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未满12周: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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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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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天津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计发天数与在职职工一致
三、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或30.4)×规定天数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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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职工 :月平均工资9000元,生育1孩:$9000÷30×128=3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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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职工 :月平均工资11000元:$11000÷30×113≈46933$元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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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1月23日起,生育津贴计发天数调整为98天+30天(共128天),难产再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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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日标准按全市平均值计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之前规定,确保覆盖不同生育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