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费,现行计提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覆盖生育医疗费用、产假津贴等权益,缴费基数与社保基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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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与比例:仅用人单位承担缴费责任,按员工月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个人部分无需扣除。例如,若员工月薪为8000元,单位每月需缴纳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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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范围:缴费基数与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同步调整(2023年为4400元至22434元),实际工资低于或高于此范围的按上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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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覆盖:参保职工可报销产检、分娩等医疗费用,并享受产假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也可申领部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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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含)方可申领待遇,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期。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职工基本权益,用人单位须依法足额缴纳。建议参保人通过“天津人社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查询缴费明细,确保待遇顺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