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退休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 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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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4年2月起,湖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启用“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限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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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范围
适用于已缴纳2024年及以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职工,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支付相关费用。
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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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将父母、配偶、子女绑定为家庭共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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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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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登录“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共济”模块,选择“为家庭成员代缴2025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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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携带职工医保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代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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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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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制
仅能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不可用于支付未参保成员的缴费或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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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低于职工医保,且需个人缴费,仅作为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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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需在每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内操作,逾期可能影响缴费年限或待遇。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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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先补缴职工医保费用,再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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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功能目前仅适用于湖北省内参保职工,跨省操作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具体操作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