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确实可以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操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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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背景
自2024年4月起,湖北省全面推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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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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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支持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为省内任一市、州的家庭共济成员(父母、配偶、子女)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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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支持为2025年及以后参保的家庭共济成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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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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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绑定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家庭成员(限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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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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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年度与居民参保人,系统将自动计算可使用的个人账户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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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银行账号等信息后提交,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费用将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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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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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仅当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时才能完成缴费,若余额不足将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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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限额
每年每个家庭共济成员最多可申请1次,且仅限支付2025年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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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需在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内完成操作,逾期将影响缴费年限计算。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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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费用处理 :2024年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若符合条件,可申请由家庭共济成员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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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支持线上(微信/支付宝)和线下(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具体以最新官方指引为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湖北省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操作前建议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