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职后若遭遇生育津贴拒付,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等途径维权,关键在于保留证据并明确责任主体(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
-
优先协商解决
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要求支付应得生育津贴。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扣留,可书面催告并留存沟通记录,作为后续维权证据。 -
向行政部门投诉
协商无果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妇联投诉,提交劳动合同、生育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支付。 -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补发津贴。仲裁时效为1年,需准备充分证据链(如离职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 -
区分支付责任
已参保的,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发放,需确认公司是否及时申领;未参保或差额部分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可要求其补足。
遇到此类问题需冷静处理,及时行动避免超时效,同时注意通过合法渠道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