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销
长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政策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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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报销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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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报销限额为100元。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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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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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
- 适用人群
- 适用于长春市户籍成年居民、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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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等19种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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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指定医疗机构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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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合计最多报销6500元。
三、门诊意外伤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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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学生、儿童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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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100元(不含)至5000元(含)部分按80%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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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凭医保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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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年度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长春市医保政策文件,确保覆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