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需要扣除单位承担的社保部分,这笔钱是女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与单位社保缴费无关。
生育津贴由社保机构发放,用于补偿女职工产假期间的收入损失,计算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单位平均工资。单位在员工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能从津贴中抵扣。
生育津贴和单位社保缴费属于不同支出项目。津贴是员工权益,社保是单位责任,二者不存在抵扣关系。若单位要求扣除,可能涉及违规克扣,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维权。
领取生育津贴后,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社保缴费仍需按原标准执行。部分地区允许单位在发放工资时暂扣社保个人部分,但单位承担的部分必须由单位支付,不得转嫁。
简言之,生育津贴归员工所有,单位既不能截留也不能用于冲抵社保费用。遇到此类情况,建议保留凭证并咨询当地生育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