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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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的确定
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若低于60%的,按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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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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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为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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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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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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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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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上限
若计算结果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该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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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机制
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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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例如:某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顺产产假128天,则生育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128 = 34933.33 \text{元}$$
若该金额低于其产假前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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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仅需完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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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审核 :通过“一键确认”实现“零材料、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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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直接打入银行账户。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政策及最新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