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定”是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医师的统称,是医保基金监管的核心制度,通过资质审核、协议管理、动态调整三大机制确保医疗服务合规性。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与医保部门签订协议,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诊所等机构,需符合硬件设施、诊疗科目、医保系统对接等标准。定点零售药店则是具备医保刷卡资质的药房,可销售医保目录内药品并直接结算,须满足药品质量、信息系统、药师配备等要求。医保医师指通过医保部门备案的执业医师,其诊疗行为纳入医保智能监控,违规开药、过度检查等将影响定点资格。
“三定”制度通过动态管理强化监督:定点机构/药店需定期接受医保考核,违规可能被暂停协议或取消资格;医保医师实行积分制,过度医疗、虚假诊疗等行为扣分至一定分值将暂停医保处方权。该制度既保障参保人权益,也遏制医保基金浪费,是医保支付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官网查询当地定点机构及药师名单,选择正规服务点能有效降低自费风险。若发现三定单位违规,可向医保局举报以维护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