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结算或手工报销
上海医保门诊报销流程及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
覆盖药品、医疗服务、诊疗设备等医疗费用,但自费药品、高门槛医疗服务及住院服务不纳入报销范围。
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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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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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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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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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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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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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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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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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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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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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个人自负段为1500元/年,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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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封顶线
每年门诊报销金额达到1.5万元后,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报销。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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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结算
-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通过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实现自动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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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特殊情况)
若因系统故障或特殊原因未能实时结算,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检查报告等原始凭证。
四、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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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并正常缴费,待遇审核期满(单位参保满30天/个人参保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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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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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资料完整(如身份证、医保卡、就医证明等)。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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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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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支持线上申请报销(需邮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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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异地就医需先自费,回沪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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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线使用
城镇职工医保历年账户余额用完后,500元起按医院等级自费,例如三甲医院自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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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期限
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的12个月内申请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建议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不同病种及药品可能存在特殊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