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报生育险所需材料需根据生育类型和参保情况准备,主要分为基础材料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两类:
一、基础材料清单(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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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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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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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部分城市支持线上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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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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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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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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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及明细
- 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原件及明细清单(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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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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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无工作单位
- 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社区或社保机构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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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 需提交《异地分娩申请表》及就医地医院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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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计划生育手术
- 需提供结婚证及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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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争议处理
- 单位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情况下,需附加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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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生育后一定期限内提交,如出生医学证明需在出生后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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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上海、广州等地实现部分材料政务共享,可减少纸质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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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根据具体参保政策和医疗机构要求准备,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