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30年,女满25年
根据大连市职工医保政策,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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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且 实际缴费年限 满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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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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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满60周岁(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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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满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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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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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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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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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保,需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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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费处理
若因单位欠费导致缴费年限不足,需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欠费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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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若低于全市平均工资60%则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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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退休前中断缴费,需补缴欠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大连市相关规定制定,确保参保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