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保政策,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适用于职工及居民医保)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60%-70%
-
退休人员 :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65%-85%
-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报销比例为55%
-
-
起付标准与限额
-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未超过部分按55%报销;超过1000元部分按45%报销,5000元以上按55%报销
-
门诊统筹年最高支付限额为7800元(2025年最新数据)
-
-
特殊病种报销
-
门诊慢特病 :根据病种不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70%,三级及以上60%
-
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年累计限额200-400元,报销比例65%
-
二、其他报销渠道
-
急诊抢救
- 门(急)诊抢救或120急救车紧急救治费用,统筹基金按60%-70%报销
-
门诊开药报销
- 参保人员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药,可按55%比例报销
三、注意事项
-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需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个人办事大厅”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
报销流程 :持《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申请,材料经社保部门审核后发放报销款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未涉及2024年1月1日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