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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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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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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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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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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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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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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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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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70%(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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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门诊费用13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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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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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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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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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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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元—40000元: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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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60000元:按66%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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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60000元:按82%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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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2024年为14000元,特困人口等特殊群体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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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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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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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岁以上):门诊费用1300元以上可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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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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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如三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等),多次住院可降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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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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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住院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到医保局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宜宾市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