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诊级别和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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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乡卫生院
报销比例:60%
限制条件: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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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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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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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
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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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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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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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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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6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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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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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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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可报销费用55%-60%(实际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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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可报销费用45%-75%(实际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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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可报销费用30%-75%(二级医疗机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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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级:可报销费用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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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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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年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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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例如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万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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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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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针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累计费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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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自付费用1.5-6万元区间可报销55%,6-10万元60%,10-15万元65%,超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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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部分慢性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