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医保政策,个人共济账户可通过以下方式用于为家人缴纳医保相关费用:
一、使用个人账户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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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需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且被保险人(参保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需均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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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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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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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家庭成员后,共济对象即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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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个人账户缴纳长期护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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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同样需完成家庭共济备案,且家庭成员需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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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在医保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中,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为家庭成员添加参保信息,绑定后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
三、使用个人账户缴纳北京普惠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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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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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需完成家庭共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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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及家庭成员需均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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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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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中,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为家庭成员添加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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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年限要求后,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代缴2025年北京普惠健康保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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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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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充足,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不可用于门诊、住院等全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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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时效
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后,共济对象需从2022年12月1日起才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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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限制
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用于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非医保目录内的项目。
以上操作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