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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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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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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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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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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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中未明确的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暂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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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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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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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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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中提到的2500元限额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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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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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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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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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中60%-65%的比例已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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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关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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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扩大
- 包含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药费等所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项目,取消同一疾病、同一医院每日报销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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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保障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以上,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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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推行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简化报销流程。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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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中断缴费后补缴,从缴费当月开始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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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和比例可根据基金情况动态调整。
以上政策适用于甘肃省直职工医保,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