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医保申请条件明确覆盖恶性肿瘤、尿毒症、肾移植抗排异及精神类疾病等重大病种,参保人员需满足医保资格并提交医疗证明,经审核后可享受55%-65%的二次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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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为本市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需额外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高等院校学生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殊病种。 -
疾病范围限定
包括四大类疾病:-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等;
-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
-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 精神类疾病: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等7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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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与流程
- 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至区医保中心或定点医院办理,委托代办需提供受托人证件。
- 恶性肿瘤患者首次登记有效期为18个月(中医药治疗为5年),期满可续办;其他病种每次登记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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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
- 职工医保:在职人员自负15%,退休人员8%;
- 居民医保:基本医保结算后,自负部分报销60%(低保家庭65%),学生需先扣除少儿基金支付部分。
提示:大病医保仅覆盖特定治疗项目,复查或非关联病症(如感冒)不纳入报销。建议提前确认定点医院并留意有效期,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