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的医疗费用报销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跨省使用范围
-
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在参保地参加的 居民医保 医疗费用, 不可直接用于职工医保报销 。
-
操作方式
通过全国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可向异地参保的近亲属转账支付医疗费用,实现资金跨省流动。
二、注意事项
-
地域限制
截至2025年4月,全国已有11个省81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钱包功能,包括河北、江苏、安徽等,但其他省份尚未全面开通。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
报销规则
-
被助亲属需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并完成实名认证;
-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当地政策执行,通常为起付线2000元左右,报销比例约45%。
-
-
资金划转限制
仅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转, 医保卡不可跨省共用 。
三、未来覆盖范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计划用1-2年时间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扩大至全国,建议关注医保政策动态以获取最新进展。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通过医保钱包跨省支付近亲属的居民医保费用,但需符合地域、参保状态及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