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
根据成都社保政策,医保补缴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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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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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可补缴前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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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标(2009年1月1日前参保需累计15年,之后需连续缴费15年或累计20年),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一次性趸缴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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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在第4个月(含)前补缴,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
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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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需携带被补缴人社保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中心窗口填写补缴申请单,审核通过后补发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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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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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如“成都社保-社保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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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税务及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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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市民云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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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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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医保个人账户将冻结72小时,需携带身份证件到社保机构补卡后恢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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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前已发生医疗费用,需符合医保报销条件,且中断期间待遇暂停计算。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缴费义务)、第二十八条(医保报销范围)及第六十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
建议办理前通过成都税务或社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信息变动影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