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院支持外地医保卡使用,但需满足备案、持卡就医、选择联网定点机构等条件。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可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住院及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备案,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结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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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与条件
外地参保人在重庆医院就医时,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但需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可直接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病种)需备案且就医机构需开通联网结算功能。 -
备案流程
备案可通过参保地医保窗口、电话、APP等渠道办理。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等人员需填写备案表;转诊人员需由本地三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突发疾病临时住院者需在出院前补办备案。 -
结算规则
住院费用结算时,药品、诊疗项目等按重庆医保目录执行,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参保地政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支持“一单制”结算,涵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费用。 -
查询联网机构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查询重庆已接入全国联网的定点医院(如174家三级机构),筛选门诊、住院或慢特病开通情况,确保就医前确认机构支持异地结算。
提示:外地参保人需提前确认参保地是否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结算,并携带社保卡就医。未备案可能需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且报销比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