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工医保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第7个月起可报销住院及门诊费用,报销时限为费用产生后12个月内。 直接刷卡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实时报销,逾期需补交材料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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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生效规则
参保人员必须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医保满6个月,中断缴费将重新计算等待期。补缴欠费可恢复待遇,但欠费超4个月则需重新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报销。 -
报销时限与材料要求
- 住院费用:出院后12个月内申请,需提供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 门诊费用:自费用产生之日起12个月内报销,需保存处方底方及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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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差异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异地或非定点机构需先垫付,后提交材料人工审核,到账时间为15-30个工作日。 -
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抢救费用可放宽至非协议医疗机构报销,生育津贴与医疗费合并支付需单位统一申领。
提示:及时缴费避免中断,优先选择定点机构就医,保留所有票据并关注线上办理渠道(如“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