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调整了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新生儿参保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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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范围扩大
自2024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县域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均可自主择医、直接结算、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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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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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室):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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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0元/次,支付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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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提升
年度支付限额由260元提高至280元,个人账户余额可结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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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统筹优化
大学生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80%;其他级别医疗机构参照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年度支付限额由380元提高至600元。
二、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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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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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0元/次,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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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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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保障
覆盖基本医保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费用,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三、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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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报销标准调整
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较之前提高50%。
四、新生儿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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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登记时间
出生后90天内需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自出生之日起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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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等待期
连续缴费满3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五、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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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更新
2024年新增126款新药,医保药品目录覆盖3088种药物,平均降价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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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70%提高至75%,乙类药品先自付1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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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使用原则
实行“保障而非全包”,超出医保上限的费用不报销。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及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