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来源及计算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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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
职工医保中,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的金额全额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购药等。
城乡居民医保则无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进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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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划入部分
单位按缴费基数9%缴纳的医保费,按比例(0.4%-4%)划入个人账户。具体比例根据年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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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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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周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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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0周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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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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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账户资金计算示例
假设某职工缴费基数为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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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月入 = 10000元 × 2% + 10000元 × 1% =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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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划入部分 (按45周岁职工计算)= 10000元 × 1% =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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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个人账户月结余4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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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 :个人账户按季结息,利息并入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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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属于个人所有,可自由支配(门诊、药店等)。3. 清零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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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退休后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不存在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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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无个人账户,不涉及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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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
- 出境定居、死亡、跨统筹地区转移等情况下可申请提取。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