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使用政策如下:
一、跨省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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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医疗费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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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
可用于本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在参保地的居民医保缴费。
二、使用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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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无法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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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覆盖 :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的146个统筹区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包括天津、河北、上海等。
三、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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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通过医保中心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地并确认备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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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费用由医保基金与个人账户按比例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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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对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等具体规定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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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限制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异地缴费问题。
五、全国统筹进展
目前全国医保个人账户尚未实现完全统一结算,跨省使用仍需依赖地方政策。国家医保局正在推动全国统筹,未来可能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底国家医保局启动的跨省共济试点政策及各地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