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支持异地医保的医院包括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五医院、南昌市第七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等12家医院。
具体政策说明
备案要求
- 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表》。
- 备案有效期限由参保人员自行确定,其中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期限不少于6个月。
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8%;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支付比例9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支付比例90%。
- 居民医保: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支付比例90%;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和600元,支付比例均为60%。
直接结算流程
- 办理备案后,参保人员在就医时可实现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备案流程或报销政策,可访问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