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居民医保就医时,需携带医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若忘带实体卡,可通过医保码直接结算;若因故无法直接结算,需先垫付费用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以下是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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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办理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备案后,在开通跨省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 -
凭证二选一
结算时需主动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码。医保码已全国普及,无需实体卡也能完成结算,但需确保就医机构支持电子凭证功能。 -
结算规则差异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报销范围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未开通联网结算的机构需先自费后手工报销。 -
长期与临时备案区别
长期备案(如异地居住)有效期不限,临时备案(如转诊)通常为6个月。备案后参保地待遇不受影响,可双向享受医保服务。 -
急诊与门诊特殊病
急诊费用可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透析)需确认就医机构是否开通对应病种结算服务,否则需手工报销。
提示:出发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查询定点机构开通情况,并确保备案信息准确。若遇结算问题,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