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医保卡在药店购药时是否需要携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否需要携带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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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无卡结算
自2020年7月起,全国多地试点推行医保电子凭证无卡结算,参保人可通过手机APP(如支付宝、微信)完成身份验证后,直接扫码购药。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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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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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关注"福建医疗保障"公众号→"医保服务"→"电子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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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卡与电子卡等效性
电子医保卡与实体卡具有同等效力,均可在医保定点药店使用,无需重复携带。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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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验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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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时需同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和身份证,以确认参保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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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参保人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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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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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药店(非定点)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仅限线下医保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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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药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异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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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忘记携带实体卡,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临时电子凭证(部分城市支持),或使用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完成交易。
三、建议操作步骤(以哈尔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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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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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搜索"城市服务"→"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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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需激活,激活后直接绑定药店即可。
医保卡并非必须实体携带,但需确保电子凭证有效且与参保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