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以前年度缴纳的生育保险是计入医保缴费年限的,但需注意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2019年后统一按医保政策执行。以下是具体说明:
-
政策背景
生育保险自2019年起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缴费统一按医保标准管理。合并前单独缴纳的生育保险年限,在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认定时予以计算。 -
认定规则
- 合并前(2019年前)的生育保险缴费记录,可折算为医保缴费年限。
- 需通过社保系统查询具体数据,部分单位可能存在缴费记录未同步的情况,建议携带身份证至太原社保中心柜台核实。
-
注意事项
- 仅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城乡居民医保不涉及生育保险折算。
- 跨省转移缴费年限时,需按转入地政策重新认定,部分省市可能不认可折算。
如有补缴或断缴情况,建议及时办理手续以确保权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