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收到社保局转入的医保金额时,应按照"应收账款-医保"科目冲减,并确认收入,同时注意核对金额、留存结算单据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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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金额与结算单
社保局转入款项通常附带结算清单,需逐笔核对患者姓名、诊疗项目、医保结算金额等信息,确保与账面应收医保款一致。若存在差额,需及时联系社保局核实调整。 -
账务处理步骤
- 冲减应收账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医保",核销前期挂账的应收医保款项。
- 确认收入:若采用权责发生制,前期已确认收入则无需重复记账;若为收付实现制,需借记"应收账款-医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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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与档案管理
保留社保局提供的结算明细、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按患者或结算批次归档,便于后续审计或医保稽核。电子医保结算需定期下载备份相关数据。 -
税务处理要点
医保收入属于医疗服务收入,需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如适用)和企业所得税。注意区分医保统筹支付与个人自付部分,确保税务核算准确。
诊所应定期与社保局对账,确保资金流与业务流匹配,同时完善内部财务制度,避免因账务疏漏引发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