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异地就医政策,医保报销需要选择医保定点医院,具体规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和住院
-
无需选定点医院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普通门诊和住院治疗无需提前选择定点医院,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
门诊特殊病需备案指定医院
若为门诊特殊病患者,需先通过医保部门办理资格认定或备案手续,并指定1-2家异地定点医院。
二、备案要求
-
备案范围
需在参保地社保局备案,备案时需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跨省就医的额外要求
若在非参保地就医,需确保该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且所选医院需在备案的异地统筹区内。
三、注意事项
-
直接结算条件
-
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需符合参保地支付范围;
-
所选医院需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
违规后果
若未在备案医院就医或未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医疗费用将无法直接结算,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四、查询方式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官方渠道查询异地统筹区开通情况,确保就医地支持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门诊/住院)或完成门诊特殊病备案,否则无法享受直接结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