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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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障项目
包括门诊(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药品费用、特殊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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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销范围
美容整形、自残自伤、非疾病治疗(如牙科治疗)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医保档次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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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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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甲类药品80%、乙类60%,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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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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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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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甲类80%、乙类60%,年门诊额度1000元,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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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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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 门诊:甲类80%、乙类60%,年门诊额度800元,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三、使用规范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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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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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需通过社康中心转诊,非转诊机构费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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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需办理正规手续,禁止虚假住院或挂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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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需在医保目录内,自费药品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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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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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病历、转诊造假等行为可能导致报销拒付或暂停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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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可追回费用并暂停医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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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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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未备案可能降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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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超过年度报销限额的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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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可用于支付门诊自付费用、家属医疗费用、健康体检等。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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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按年度报销额度和比例支付,国家谈判药品不纳入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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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报销 :因医院故障、急危重症等可先行垫付现金后报销。
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医保目录,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避免因政策差异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