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医院的使用规则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医疗费用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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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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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直接结算 :在深圳市内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可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抵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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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使用 :每年有1000元固定额度,用于社康中心门诊、药店购药及部分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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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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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专属 :需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就医,使用个人账户1000元额度(每年清零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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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流程 :若需在非社康中心(如大型医院)就医,需在社康中心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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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医疗费用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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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医保
- 直接结算 :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凭《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保证办理住院、出院手续,医保目录内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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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医保
- 社康中心转诊 :需先在社康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持转诊证明到指定医院办理住院、出院手续,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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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足 :门诊费用超出个人账户余额时,需自费支付;住院费用超过起付线后,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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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药品目录内的非处方药(一档参保人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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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用 :个人账户余额可支付配偶、直系亲属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及健康体检费用。
四、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医保档位对门诊、住院的报销比例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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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门诊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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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档门诊仅限社康中心使用固定额度,大病门诊需通过转诊流程
建议参保人根据自身医保类型选择合适的就医方式,并提前确认转诊及费用结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