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转移到异地只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关键步骤包括:申请转出、开具参保凭证、异地办理转入。 转移后,个人账户余额可随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确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待遇无缝衔接。
-
办理条件
参保人在江苏省内医保处于停保状态,且已在异地(如外省或省内其他城市)参加职工医保。转移适用于因工作调动、长期居住等需要变更参保地的情况,城乡居民医保暂不支持跨省转移。 -
转出流程
- 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江苏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出。
- 申请通过后,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凭证有效期为3个月。
- 若线上办理,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下载电子凭证。
-
转入流程
- 在异地新参保地医保机构提交转入申请,并提供江苏开具的参保凭证。
- 新参保地审核通过后,两地医保机构通过全国医保系统完成资金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及统筹基金部分)。
- 一般15个工作日内办结,缴费年限自动合并计算。
-
待遇衔接
- 转移成功后,异地就医可直接备案至新参保地,享受当地报销政策。
- 转移期间若发生医疗费用,可先垫付后凭票据回原参保地报销(需在停保3个月内)。
提示: 转移前建议咨询两地医保部门确认细则,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进度。省内转移流程更简捷,部分城市支持“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