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时医保未缴满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2023年新规下可通过一次性补缴、按月续缴或转居民医保三种方式解决,确保退休后医疗保障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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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退休一年内按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补足差额年限(男25年/女20年),补缴后次月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含个人账户金划拨。此方式快捷但需承担较大经济压力。 -
按月继续缴费
选择以在职身份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缴费期间正常享受在职医保待遇,适合经济压力较大者。完成后转为退休医保,终身享受待遇。 -
转为城乡居民医保
转为居民医保后按年缴费,报销比例和待遇低于职工医保,仅建议作为兜底选择。
根据个人经济情况和医疗需求灵活选择补缴方式,优先考虑职工医保以保障更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