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使用规定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综合整理: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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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通用性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已实现省内13个市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在全省定点医院、药店刷卡就医购药,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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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跨市就医费用需自费垫付,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划卡结算。
二、缴费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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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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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待遇;未达标者需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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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后按养老金的2.5%-6%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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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职工医保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等待期不超过2个月。
三、个人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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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入标准
根据年龄和缴费基数,个人账户按比例划入,例如35岁以下按0.8%、退休后按养老金的5.5%-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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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参保人员门诊费用可划扣个人账户0.2%,封顶8元/月,超过部分可用于定点健身场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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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2024年10月起,医保家庭共济对象扩展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5类人群。
四、药品与医疗服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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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
国家药品分为甲乙丙三类,仅甲类药品可全额报销,乙丙类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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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自费部分及门诊统筹资金,2023年取消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60%、退休人员80%)。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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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医保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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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统一标准 :全省范围内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再区分连续缴费年限。
以上规定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