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有上限。哈尔滨市的医保报销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种类型,它们的最高支付限额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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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 特殊疾病和慢性病门诊待遇: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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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
- 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5万元,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支付35万元。
- 特殊疾病和慢性病门诊待遇: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哈尔滨市还设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0元,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6000元,年度累计支付一次。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区间有所不同,最高可达75%。
总结:哈尔滨市医保报销设有上限,具体限额根据医保类型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还有针对特殊疾病和慢性病的门诊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