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省直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8.5%、个人承担2%,缴费基数下限为3756元(省平均工资60%)、上限18780元(300%)。灵活就业人员按8%比例缴纳(不划入个人账户),公益性岗位和失业人员按10%比例(个人承担2%)。职工需额外缴纳0.6%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与个人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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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个人分担机制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5%缴纳医保费,职工个人按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缴费基数需在省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申报,工资不足或超出的按上下限核定。 -
灵活就业人员特殊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8%比例全额自费缴纳,不享受个人账户划拨和生育津贴,但可享受住院及门诊统筹待遇。 -
补充保险与退休待遇
职工需共同缴纳0.6%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各0.3%),退休后无需再缴。退休医保待遇需满足男30年/女25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者可一次性补缴。 -
缴费流程与时间
单位按月通过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年或按月缴纳。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基数调整同步生效。
提示:具体比例可能因地方政策微调,建议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询实时标准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