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472元/月(按2023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5786元的60%计算),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缴费金额为260.37元,与职工医保基数同步调整。
- 基数依据:以2023年营口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436元(月均5786元)为基准,按60%下限确定医保缴费基数3472元,符合辽宁省统一规定。
- 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8%、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承担。
- 执行周期:每年7月调整基数,本次调整后有效期至2025年6月底,次年将根据新年度社平工资重新核定。
- 政策衔接: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合并执行,确保职工医保待遇连续稳定,门诊报销起付线(300元)和封顶线(4000元)暂未变化。
提示:参保单位需按时足额申报缴费,个人可通过“辽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缴费记录。基数调整可能影响月度社保扣款金额,建议提前核对工资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