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职工到沈阳就医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根据门诊、住院等类型不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最高可达70%。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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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与备案流程
需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或持转诊单到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沈阳联网医院可直接结算。未备案则需先垫付费用,再回大连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
报销比例与标准
- 门诊:普通门诊职工医保报销70%,慢特病门诊报销80%(需按认定病种编码结算)。
- 住院:起付标准1200元,职工医保报销70%(退休人员85%),盛京医院等三甲医院起付标准提高至1500元。
- 个人账户使用:门诊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余额不足需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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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备案后可直接持卡实时结算,住院费用按沈阳医保目录和大连报销比例计算。若未能直接结算,需保存病历、收据等材料,返回大连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
注意事项
- 医疗机构等级越高,报销比例可能越低。
- 恶性肿瘤等特定病种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其他慢特病需手工报销。
- 备案后大连本地医保功能暂停,一年内不可取消或变更安置地。
建议提前咨询大连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备案材料齐全,避免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