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有显著提升,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最高可达85%。
具体而言,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规定的费用,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其中,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年,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二级、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同样为200元/年,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年,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人员报销60%;特三级医院(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盛京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年,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人员报销55%。
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也可以纳入统筹报销范围,需凭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流转的电子处方购药,并持医保码(市民码)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和政策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服务前,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