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25年。
1. 政策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二十五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 缴费标准
-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
- 参保人员:按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缴费费率之和。
3. 缴费基数
- 参保单位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0%的,以80%为缴费基数;高于300%以上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自治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核定。
4. 缴费周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内蒙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度按照业务年度执行,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5. 其他规定
- 过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过渡期,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延用上年度缴费基数标准。
- 未缴费处理:过渡期内未缴费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及属地相关规定执行。
总结
内蒙古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25年,缴费标准和基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参保人员需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以确保退休后能够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