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划入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的规定,医保单位缴纳部分 不划入个人账户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缴费的基本构成
-
个人账户资金来源
仅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约60%-100%)计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等。
-
单位缴费去向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
60%-100% :划入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重大疾病等大额医疗费用;
-
剩余部分 :可能用于医保基金的储备或调整其他保障项目。
-
二、改革前的政策(2023年7月前)
- 单位缴费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30%共同构成,用于门诊、药店等小额支出。
三、近年改革调整(2023年7月后)
-
全国统一调整 :自2023年7月起,全国范围内执行单位缴费2.5%-3%划入个人账户的新政策,其余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西安市)可能仍有30%的划入比例,但已非全国统一标准。
四、改革影响
-
个人账户金额变化 :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月划入金额可能减少(如从30%降至2.5%-3%),但统筹基金增加,用于提升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
权益保障 :改革后个人账户资金仍归个人所有,权益未取消,仅调整了资金分配机制。
总结
医保单位缴纳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是近年医保改革的重要调整,旨在优化基金使用效率,增强门诊共济保障能力。参保人员应关注当地具体政策,了解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及门诊报销比例的变化。